丹丹
星期一, 5月 23, 2005
大家好
您好! 我回 LA 之後, Eric 和我去了看他很喜歡的一個樂團。這個音樂團是日本來的。他們很少來美國表演。
樂團的名字是英文的, 叫 The Boredoms。他們的音樂沒有歌詞, 有很多鼓。Eric 很喜歡他們的音樂, 可是我的感受和他的不同。
在星期六, 我和 Eric 和學校很多人去公園玩球。這是多太陽, 多塵的時候, 我就沒有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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